六朝赠答诗的用中之美

汉代文人虽然有“文学之士”(主要指儒生)和“文章之士”(主要指文学家)之分,然而这里的“文章之士”却并非严格意义上的专业作家。

文学价位的提升

他们多是身居官职,创作中常常扮演着帝王的传声筒的角色,“上有所感,辄使赋之”(《汉书贾邹枚路传》)、“有奇异,辄使为文”(《汉书严朱吾丘主父徐严终王贾传》),不仅他们没有个体的独立价值,连所创作出的诗文也只是供帝王愉悦耳目,而并非吟咏情性。

并且他们的地位是十分卑微的,不仅帝王视之如俳优,而且众人甚至他们本身也认为是“如倡似忧”的,正如司马迁在《报任安书》中沉痛地说道:“近乎卜祝之间,固主上所戏弄,倡优蓄志,流俗之所轻也”,应该说这是对当时的文士地位的准确概括。

然而时至魏晋,由于儒学一统独尊的格局被摧毁,以及“庄”学的复兴,使得人们开始摆脱谶纬哲学的桎梏,怀疑和否定外在权威,认为“以前所宣传和相信的那套伦理道德、鬼神迷信、谶纬宿命、烦琐经术等等规范、标准、价值,都是虚假的或值得怀疑,它们并不可信或并无价值”,士人们感到“既定的传统、事物、功业、学问、信仰并不怎么可信可靠,大都是从外面强加给人们的,那末个人存在的意义和价值就突出出来了……它实质上标志着一种人的觉醒,即在怀疑和否定旧有传统标准和信仰价值的条件下,人对自己生命、意义、命运的重新发现、思索、把握和追求。”

这也正是余英时先生对“个体自觉者”的定义,即“自觉为具有独立精神之个体,而不与其他个体相同,并处处表现其一己独特之所在,以期为人所认识之义也。……盖人必珍视其一己之精神存在而求其扩大与绵延,然后始知名之重要。”“人的自觉”具体地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是在人物品藻上淡化了“德”的标准。

汉末群雄逐鹿中原,曹操公然提出地位卑微甚至“不仁不孝而有治国用兵之术”(《举贤勿拘品行令》)的能人也能进取,这“唯才是举”的大旗无疑是对儒家以“德”取士传统的挑战,人的才能被提高到空前的高度。此外,刘劭的《人物志》对人物的评定与品鉴提出了新观念、新标准,甚至第一次将人的文才列如其中。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儒学地位的动摇、传统道德教条的失落以及新型人才的被发现,正体现出时人对人作为本质力量的重新认识,也是对人自身价值的新思考、新觉醒。二是对人的仪容美、风神美的发现。可见魏晋时期人们对人的风采美、神韵美、仪容美的狂热追捧。三是强调人的自由与个性。

道家思想的复苏与玄学的兴起使得很多士人高举个性解放的大旗,他们“越名教而任自然”(嵇康《释弘论》),提出“不崇礼制”、“礼岂为我辈设”(《世说新语任诞》)甚至“非汤武而薄周礼”(嵇康《与山巨源绝交书》),这种对抗名教的行为常常表现出一种极端怪诞的个性主义和行为艺术:或纵酒长啸,或登山临水,或与猪共饮,或赤裸身体,这种种极端的行为虽然在某种程度上有些不堪,却正是对以往礼教的宣战,是个性自由解放的“魏晋风度”,且这种自由的精神是涵括了宇宙与人生的全景,正是近代哲学所谓的“生命情调”、“宇宙意识”。

另外,这种对个性的自由和潇洒的风神的追求,也体现在对功名富贵的视若云烟,他们认为功名是戕害个性才情的,如嵇康:“身贵名贱,荣辱何在?贵得肆志,纵心无悔。”(《赠秀才从军》之十八)“荣名秽人身,高位多灾患。未若捐外累,肆志养浩然。”(《与阮德如》)正是由于士人们对世俗功名的超越,才使得他们从苦闷的危机四伏的现实中解脱出来,做了一次对实现真我的大胆尝试。

文的自觉

与“人的觉醒”随之而来的便是“文的自觉”,鲁迅先生在《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一文中说:“曹丕的一个时代可说是‘文学的自觉时代’或如近代所说是为艺术而艺术的一派”,日本汉学家铃木虎雄在《中国诗论史》中也说:“魏的时代是中国文学的自觉时代”,而“文的自觉”至少应该包括两个方面的意义,一是文学摆脱附庸的地位而独立发展。二是文学能够按照自身的规律进行创作。

魏晋以前,文坛只是为政坛服务,换言之,文坛并不具有其应有的意义,文学只是政教的附庸工具,即“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前文已有论述,兹不赘述。然而魏晋以后,随着“文的自觉”的时代的到来,文学才真正找到“自我”,人们才开始以文学的眼光来看待文学并重视其自身的价值,从而使文学真正地走上了自觉的道路。

曹丕在建安后期所写的《典论论文》,开始清楚地表明了理论批评家对文学自身价值的高度重视与认为文学有其独立的地位而不必傍依他者。曹丕对诗赋“丽”的观念的提出实际上就是开始认识到文学创作区别于其他文体创作的特质,即按照文学自身的规律,重视文学之所以为文学的独特性,讲究声韵、辞采以及节奏的形式美。

还有必要指出的是,他在《典论论文》中所探讨的文人的个性气质和风格等问题,也属于文学自身的一些规律,不论是所盛赞的王粲、徐干的赋,还是他自己创作的诗赋,抑或是文人们同他在一起时甚至是他命文人们创作的诗赋,也多为抒情咏物之作。

显然,曹丕在这里所发表的见解是无关乎政教的,这些作品也不具有所谓美刺作用,因此这些都视作“不朽之盟盛事”。这在很大程度上摆脱了汉以前关于文学功能的狭隘见解,将文学从附庸地位中解放出来,作为独立的艺术门类而发展。这是文学意识的空前觉醒,也是文学自觉时代的崭新气象。

南北朝时期,社会文化较两晋有很大的变化,儒、道、佛、玄等思想由此前的碰撞交流走向调和吸收。从刘宋开始,儒、玄、佛、道,交流融合,思想空前活跃,汉译佛经,整理典籍,清谈玄理,外来的佛教也以中土化的方式渗透到思想界,促使文士空前重视语言表现功能:“文”“笔”之分,“四声”“平仄”等现象,标志着经学的“载道”、史学的“叙述”等功能,正从文学语言中分离出去,语言的审美功能,文学的本体得以澄清。

文学、哲学、史学的各自独立,也促使语言的抒情、载道、叙述功能日趋分化。这一过程的具体情形,是玄学在对儒、道思想和佛教思想的调和与批判中,发展了文士的语言逻辑思辨功能,把语言从业已僵化的形式(儒家经典章句注疏)和内容(礼教)中彻底解放出来,使之成为玄学体认世界和自身的重要媒介。

汉魏之前,史家之文与文士之文界限比较模糊,有交叉重叠的现象。到南朝时期,史学独立出来,不再和文学混为一谈。这标志着文学文体的进一步“净化”和文学语言的进一步独立。随着文学家、史家的自觉,语言的抒情叙事功能也逐步离析出来。

畅情之风的兴起

在中国历史上,魏晋南北朝是一段极其混乱、极其黑暗的时期,然而,正是这种混乱、黑暗的社会现实促成了思想解放与自由。汤用彤说“:汉末以后,中国政治混乱,国家衰颓,但思想则甚得自由解放”,而正是思想的解放促成了人的觉醒和文的觉醒。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人的觉醒还是文的自觉,其核心都在于情的觉醒。

就人的觉醒而言,真实、具体的情感是人之所以为人的基本标志,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只有发现了自己独特的活生生的喜怒哀乐之情,才是真正的人的觉醒;就文的觉醒而言,魏晋之际的“文”之所以不同于魏晋之前的“文”,其根本就在于它开始表现个体之“情”。“情”在那个时代非常重要,宗白华先生说道:“晋人向外发现了自然,向内发现了自己的深情”,它成为了士人的基本特征,所以在这一时期才有“一往而有情深”、“情之所钟正在我辈”、“当为情死”这样的呼声。

魏晋之际兴起的玄学对人的情感进行了大胆的肯定,畅情之风吹进了士人的心田,李泽厚先生也曾多次说到:“魏晋的确是一个重‘情’的时代”,“重情”即珍重人的真情实感,而这种社会风尚也必然会影响一个时代的文学观念与创作。魏晋以前,儒家诗教中的“诗言志”一直占据着统治地位,虽然在这“志”中不乏“情”的因子,但它却是符合儒家礼法的伦理道德情感,最终是要“发乎情”而“止乎礼义”的。

然而,时至魏晋,儒学式微、经学松动,“情”作为文学创作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而被士人抒写,并且此时的情感内容不再是属于伦理范畴的“情”,而是做为一个人的最平凡的世俗情感,由此也可以看出人们对于文学艺术的本质有了更一步的认识。以《古诗十九首》为代表的抒情小诗在艺术上并没有突出之处,但却不仅在当时产生了寒人心魄的艺术力量,而且后人也评价道“一字千金”,究其原因,应该归结为“善言情”(陈柞明《采获堂古诗选》)。

从情感内容上看,这里所抒发的大多是游子、思妇等世俗情感,但却率真自然地流露出人生苦短的悲叹以及对现实人生的无限热爱,虽然它的基调是悲伤的,但却与此一时期思想解放的潮流交相辉映,因此成为动人心魂的时代最强音。这一时期的阮籍、嵇康等代表作家也并没有因为政治的高压而停止对个中情感的抒怀,在他们的诗作中虽然多用比兴以寄托的幽隐写法,但却无法遮掩住可寄八荒之表的“情”,如阮籍“情寄八荒之表”、“颇多感慨之词”,嵇康“高情远趣,率然玄远”等。

由此可见,魏晋时期对文学的抒情功能是极为重视的。此外,王弼从哲学本体论的角度出发,提出“情”乃是人的“自然之性”,“喜怒哀乐,民之自然,应感而动,则发乎声歌”,这也为“情”的吟咏提供了哲学依据。西晋诗人在此基础上更倾向于“重情”,如太康时期的张华,将“情”字写入诗的题目,在江淹模拟张华的诗作中,其旨意非常明确,即模拟“张司空离情”。由此可见,对“情”的认识与表达在六朝时期已经相当深入。

“情”不仅是在文学创作上得到抒写,而且其时的文学理论家和诗论家也在理论的高度对“情”作出了精当的阐释。如陆机的“诗缘情”说确立了“情”在文学作品中的特殊地位,认为“情”是诗歌的灵魂,诗歌因情而生,同时以情动人。又如南朝的诗论家钟嵘在其《诗品序》中说:“诗者,吟咏性情者也。”

这与陆机的观点一脉相承,都是强调情感在文学创作中的重要地位,而刘勰在《文心雕龙》中对“情”进行了逻辑的总结和概括,提出“情者,文之经也”,这便是从本质上对文学的认识。他的“为情而造文”的创作主张,是对前人创作经验的总结,同时也成为指导人们进行艺术实践的创作原则,使人们在创作中逐渐挣脱了儒家诗教的藩篱,是情感的表达臻于淋漓尽致的境界。

另外,“畅情”也体现在山水的情致化、探求哲理的热情化以及对待友谊的真情化。魏晋以前,由于儒家思想占据支配的统治地位,因此甚至连自然山水都被视为“比德”的对象,如“智者乐山,仁者乐水”(论语)、“君子比德于玉”等。然而时至魏晋,自然山水成为诸多文人笔下的审美对象,经过文人匠心的独运而越来越情致化,如“我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甚至自然山水的景象给人带来无限的感慨,这正如柏拉图所说的“爱智的热情”。

(转引宗白华《美学散步》)虽然魏晋时期的人们在精神上洒脱而飘逸,但也往往不能忘情,尤其是对待朋友之间的感情。“顾彦先平生好琴,及丧,家人常以琴置灵床上,张季鹰往哭之,不胜其恸,遂径上床,鼓琴,作数曲竟,抚琴曰:‘顾彦先颇复赏此否?’因又大恸,遂不执孝子手而出”(《世说新语伤逝》),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

结语

文学是一定时代与社会的产物,魏晋时期兴起的“畅情”之风使得文学创作与文学理论重情化,虽然这与文学自身发展的客观规律有密切关系,但也是魏晋时期“人的觉醒”和“文的觉醒”所带来的必然结果,成为这个时代文学创作的最强音,而诗歌正是因为有情感的融入,才有了动人心魂的“美”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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