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害》,出自《人物志》,主要探讨是“才与位”的匹配问题。即偏才之人在岗位上应该注意的事项。
在《利害》一文里,作者认为,清节家、法家、术家、臧否家、伎俩家及智意家等六种人才,在任命前后存在着利与害。“利”是说他们具备使事情成功的条件,这是他们的优势。“害”是说当他们被授予职位后,潜在风险有可能会暴露出来。
本文选取《利害》经典名言10句,附上译文和点评,以飨读者。
盖人业之流,各有利害。
各种人才事业的流变中,
都会表现出长处和短处。
“人业”即人才和事业的意思。作者开篇指出,那些建立事业的偏才之人,有长处亦有短处。
夫节清之业著于仪容,发于德行,未用而章,其道顺而有化。
清节家的事业主要表现在行为举止上,
而这些举止,都是来自他的道德品行,
这些道德品行在他未任用前已经明显。
他的道德顺应人心,才具有教化功能。
“节清”即清节家,就是德行高尚的人。这些人在未被任命前,就已经享有盛誉。
其未达也,为众人之所进;既达也,为上下之所敬。
他们没有显达的时候,
就已经被众人所举荐;
在显达之后,
被上下敬仰。
“其”代指清节家。清节家一身正气,德昭日月,能够抑浊扬清,感化大众。
术家之业,出于聪思,待于谋得而章。其道先微而后著,精而且玄。
术家的事业,以聪明、敏锐为根本,
等待谋略成功后,作用才得以彰显。
其思想是从隐微到显著的一个过程,
精微且玄妙深远。
“术家”指善于谋略,能做长远布局的人。
其用也,为明主之所珍。其功足以运筹通变。其退也,藏于隐微。
他们发挥作用的时候,
被英明的君主所珍爱。
作用足以运筹帷幄且通晓变化。
他离开的时候,计谋深藏不露。
“其”即术家。术家属于智慧之才,待事成之后,其价值才会显露在众人之前。
法家之业,本于制度,待乎成功而效。
法家的事业,以建立法律制度为根本。
等到成功以后,才能见到他们的功效。
“法家”指的是有法治态度且能制定法规制度的人。
智意之业,本于原度,其道顺而不忤。故其未达也,为众人之所容矣。
智意家的事业,以追溯源头、揣度变化为根本,
他们的这套方法顺合时宜,而且也不与之抵触。
所以他们还没显达的时候,就已经被众人接受。
“智意”即智意家,指处事善于变通的人。
臧否之业,本乎是非,其道廉而且砭。故其未达也,为众人之所识。
臧否家的事业,以评判是非为根本,
他以自身的廉洁去批评别人的错误。
所以他没显赫的时候就被众人认识。
“臧否”即臧否家,这些人往往站在道德的高低,斥恶扬善。所以,才备受人们注意。一旦事业有成,就会为人称道。
其功足以变察是非,其敝也,为诋诃之所怨。其为业也,峭而不裕,故或先得而后离众。
他的作用,就是能够明辨是非曲直,
他的不利在于会被那些诋毁者痛恨。
所从事的事业,严厉苛刻而不宽容,
所以开始时能取得众人支持,
但最后却离众人越来越远了。
“其”代指臧否家。臧否家虽然名满天下,但谤亦随之,批评者往往视之为寇仇。
伎俩之业,本于事能,其道辨而且速。其未达也,为众人之所异。
伎俩家的事业,以从事技术性的工作为根本,
他主张通过技巧不仅要把事做成且还要快捷。
当他没显达时,就被众人看作技能突出的人。
“伎俩”即伎俩家,属于实务型人才,处事讲究效果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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