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州府志》书影
方志学
徽州方志中的人物志书写刍议
刘道胜
安徽师范大学历史与社会学院
摘要:传统方志虽以“隐恶扬善”为编修原则,然其人物志的书写大多“自得立言之法”。方志的“直书”和编修之难集中体现于人物志书写上。志书所载人物的甄选是否精洽,入志人物是否“款类合宜”,是衡量一部志书精严与否的重要方面。揆诸徽州方志,载入“义行”的人物,具有历史选择性和叙事精英化。徽州商人藉助义行而登入志书,尽管在由明至清日益多见,总体而言,在传统社会商贾“可光竹帛”的空间仍属有限。某种意义上说,只有财富与身份相结合,方可载入志书。
关键词:徽州;方志;人物志书写;
在“家国同构”的中国传统社会,“邑之有志,犹家之有乘,国之有史也”。国史、方志、家谱三者乃自上而下、相互联系密切的典籍文献。具体就方志而言,如众所知,我国修志传统源远流长,方志遗存颇为丰富,并日益成为相关学者从事学术研究的案头必备资料,如何深入认识方志文献是更好地利用和研究此类文献而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