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ldquo辞命体rdquo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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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江艳

作者简介:张江艳,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古典应用文理论、应用写作学、应用文体学、中国现当代文学和文化等。

三、刘熙载应用文写作观分析

如前所述,正因为刘熙载是把应用文作为独立的文体概念来阐述的,所以从文章常见的表达方式入手,引出已被时人熟知的辞命体文章,由此拓展到应用文这一新的文体概念之后,他并没有就此终结对应用文的讨论,而是进一步表达了自己的应用文写作观。

1.应用文写作应做到“辞命各有所宜”

刘熙载层层递进,说明应用文的写作方法与辞命体的写作规律相同:“辞命体,推之即可为一切应用之文。”这里的“推之”是推什么或如何推?对此,他进一步举例说明:

陈寿《上故蜀丞相诸葛亮故事》曰:“皋陶之谟略而雅,周公之诰烦而悉。何则?皋陶与舜、禹共谈,周公与群下矢誓故也。”《晋书·李密传》中语略与之同。辞命各有所宜,可由是意推之。

显然,可推而广之的当为“辞命各有所宜”,即应用文写作与辞命体文章一样,要做到“辞”与“命”各自独立又相辅相成。文中提到的“谟”和“诰”两个应用文体,超出了“六辞”或“六辞之命”的范畴,也超越了展喜犒师受命而辞的范畴,拓展到了包括自命而辞的“一切应用之文”。这段文字涉及四个人物及其典故。

其一,陈寿,三国时蜀汉及西晋时著名史学家。其在《三国志·蜀书·诸葛亮传》中记载:诸葛亮去世后,有人批评他行文不讲究文采,过于啰唆周到,即“文彩不艳,而过于丁宁周至”。对此,陈寿说是因为交流沟通的对象不同,并且举例说明,比如,皋陶与舜、禹共谈,自然简约文雅;周公与群下矢誓,则不厌其烦,详细叮咛。然后又进一步说明,诸葛亮在针对众人凡士时和在发表声教遗言时的行文方式也是大不相同的。由此说明,如何应“命”而“辞”,要视读者对象的不同而有所抉择。

其二,皋陶,传说中上古帝王颛顼之子,与大禹共同辅佐舜,明五刑,弼五教,功不在禹下,被史学界和司法界公认为中国司法的鼻祖。《尚书·皋陶谟》全文只有多字,是以问对的形式记录大禹和皋陶这对君臣谋议国事的重要文献。陈寿所说“皋陶之谟略而雅”中的“谟”,其本意是谋,即计谋、策略,此处是指春秋战国以前臣下为君主谋划国家大事的一种文书。这里的话题是由皋陶引出的,当属于自命而辞的范畴。

其三,周公,姬姓,名旦,周文王姬昌的第四子,周武王姬发的弟弟,曾两次辅佐周武王东伐纣王,留下了“周公吐哺,天下归心”的美谈。因其采邑在周,爵为上公,故称周公。周公摄政七年,奠定西周开国之国势与一代之典章制度,推行礼乐教化,对后世几千年的中华文明有着深远的影响。不仅如此,周公还替周王起草了12篇告诫臣工的文诰,成为后来王命文书“诰”的发端。

其四,李密,西晋初年官员,代表作为《陈情表》。《晋书·李密传》记载,有个叫张华的人问李密,诸葛孔明规劝提醒的话为什么那么琐碎,李密回答说:“昔舜、禹、皋陶相与语,故得简雅;《大诰》与凡人言,宜碎;孔明与言者无己敌,言教是以碎耳。”意思是过去舜、禹、皋陶在一起谈话,所以能够简洁高雅;《大诰》是说给普通人听的,应该具体琐碎一点;和诸葛孔明对话的人没有一个能与他匹敌,言论教导因此具体琐碎。这与陈寿的观点大致相同。

这四个典故都说明一个道理:用辞或“略而雅”或“烦而悉”,要看读者对象,也就是今人所说的“读者意识”。刘熙载借此阐述他的应用文写作观:应用文如何措辞达命,或简或繁,或雅或俗,是由行文对象、行文意图决定的,所谓“重其辞乃所以重其实也”,亦所谓“文,辞也;质,亦辞也。博,辞也;约,亦辞也”。刘熙载在《游艺约言》中也强调:“文贵于达。直达,曲达,皆达也。就一篇中论之,要随在各因其宜,不拘成见。”重其辞是表象,重其实才是目的。因此,写作应用文需研究行文对象、行文意图,要学会措辞以达命,做到“辞命各有所宜”,也就是功夫在诗外。

2.应用文写作如何做到“辞命各有所宜”

那么,在应用文写作中“辞”和“命”如何才能“各有所宜”,做到前述“叙事要有法”“论事要有识”之“善道”,刘熙载进一步阐述了三个观点。

(1)“命”要追求高大深广,“辞”要追求元气充沛、从容高雅

写作应用文如何才能做到“辞命各有所宜”,《文概》卷没有直接回答,而是接着说:

文之要,本领气象而已。本领欲其大而深,气象欲其纯而懿。

“文之要,本领气象而已”,即写文章要抓住“本领”和“气象”这两点下功夫。这里的“文”,承上,当特指广义的辞命体文章——应用文。

“本领”是个多义词,其一指技能,本事;其二指主旨,要领;其三指主要的,要紧的;其四指本源,根本。结合上下文语境,这里的“本领”当指文章的主旨,是“命”从行为方式进入文本方式后的具体呈现,是写作应用文的出发点和立足点。明代学者王守仁(别号阳明)说:“若泥文逐句,不识本领,即支离决裂,功夫都无下落。”如果“不识本领”(意思是不能准确理解“命”也就是主旨之所在),就会“泥文逐句”(意思是拘泥于文句),以致行文支离破碎,文辞功夫都没能落到实处。关于本领,刘熙载在《文概》卷开篇是这样说的:“有道理之家,有义理之家,有事理之家,有情理之家;‘四家’说见刘邵《人物志》。文之本领,只此四者尽之。”结合上下文语境,这里的“本领”指技能、本事。结合刘熙载所说的“辞命亦只叙事、议论二者而已”可知,他所说的应用文写作“本领”当指刘邵所说的“事理之家”,即立足于说事论理,并以善言事理为看家本领。显然,从借刘邵的“四家”说来解释“文之本领”,到指出应用文写作“本领欲其大而深”,是刘熙载对“本领”从行为方式到文本方式的一个自觉或不自觉的认识上的转换,也暗含着他对应用文在做人、做事和作文上的关联的觉察和认识。

刘邵在解释“事理之家”时说,“质性警彻,权略机捷,能理烦速”。其中,“警彻”指敏悟通达,“权略”指权谋、谋略,“机捷”指机智敏捷,“烦速”指繁杂急迫的事务。这句话的意思是擅长言事理的人资质本性敏悟通达,有机智敏捷随机应变的谋略,善于处理繁杂急迫的事务。刘邵《人物志》所论本指人才理论,刘熙载借以言文章,因为“文如其人”。以“事理之家”为看家本领的“六辞之命”源于“事理”而成文,主要是用于对外联络沟通,处理关乎国家生死存亡的大事,所以讲求做人“警彻”,做事“机捷”“烦速”,言辞“因时适变”。这与我们今天呼唤“让应用写作回归理性”,追求“作文、做事与做人的一体化”,“让‘如何做人’的价值追求引领我们进行如何做事和如何作文的价值抉择”是相通的。总之,刘熙载所说的“本领欲其大而深”当指立足于“事理”的应用文,其“命”应有大志、有深度,即要有高大深广的价值追求。这与他所说的“文以识为主。认题立意,非识之高卓精审,无以中要”相呼应。

结合前述《左传》展喜犒师的案例可知,鲁僖公“使展喜犒师”自有其谋略在其中,即实施缓兵之计,但如此下达“命”,也见他不争一时之高低的“大而深”;让展喜“受命于”历史上以“坐怀不乱”而留名的有德之士展禽,而非一般谋士,为展喜立“辞”能显出本领扎实、气度不凡奠定了基础,也显示了鲁僖公的价值抉择是超越了一时一地的权宜之计的“大而深”;为禁绝祸患,展喜犒师之后的当年冬天,鲁僖公即指挥楚国军队讨伐齐国并取得胜利,可见其有勇有谋的“大而深”;从其得胜之后善待齐桓公的后代,“置桓公子雍于谷,易牙奉之以为鲁援。楚申公叔侯戍之。桓公之子七人,为七大夫于楚”,可见其为人处世的“大而深”。刘熙载选取这一典故为“辞命体”的范例,同样也可见他价值抉择之“大而深”。故此,夏中义之文尤为可贵的是,基于“要在人格根基敬惜先哲本色”的现代解释伦理守则,指出当今有关刘熙载研究的瓶颈“主要集中在《艺概》的批评史地位与刘熙载角色人格根基之间的关系。这就是说,若想从根子上阐明《艺概》何以能成为中国文学批评史的古典终结,却又不去弄懂刘的角色人格选择的价值取向,这恐是缘木求鱼”。他提出了我们今天在开展古典应用文理论研究时应如何开掘其当代价值的问题。

所谓“气象”是指诗文的气韵和风格,是由文章的写作方法体现出来的语言特点,也是应用文之“辞”要追求的语体特征。关于“气象”,刘熙载有言:“文得元气便厚。《左氏》虽说衰世事,却尚有许多元气在。”“学《左氏》者,当先意法而后气象。气象所长,在雍容尔雅。然亦有因当时文胜之习而觭重以肖之者。后人必沾沾求似,恐失之啴缓侈靡矣。”其中,“文得元气便厚”是指文如其人,有元气而根底深厚,语气充沛;“学《左氏》者,当先意法而后气象”是指学习《左传》要先领会其章法,再去追求其“气象”风格。关于《左传》之“法”,唐代刘知几《史通》对《左传》的评价是“其言简而要,其事详而博”,刘熙载借此评价说,“余谓百世史家,类不出乎此法”。意思是百世史家的写作方法都与《左传》相类似:论事简明扼要,叙事详尽广博,即“辞约事详”或“文省事增”。因此刘熙载所说“而后气象”是上承“当先意法”,意指写作应用文应在学习《左传》言简意赅的基础上再去追求其气象风格。

刘熙载盛赞《左传》“气象所长,在雍容尔雅”,即语言从容不迫,文辞高雅,却又担心后人学习《左传》但求神似而失之冗长空洞“啴缓侈靡矣”,其中“雍容尔雅”与“啴缓侈靡”形成对照。总之,刘熙载说“气象欲其纯而懿”,其中的“纯”当指元气之“纯”,是未经“衰世”之影响的纯正元气;其中的“懿”本指美好,此处当指要像《左传》“雍容尔雅”般的美好。所以,这句话是在强调,应用文言辞的气韵和风格应当追求元气充沛、从容高雅。

(2)主旨要明确,辞与命要保持一致

对于应用文写作如何才能做到“辞命各有所宜”,《文概》卷接着说:

老子曰:“言有宗。”墨子曰:“立辞而不明于其类,则必困矣。”“宗”“类”二字,于文之体用包括殆尽。

刘熙载先引用老子所谓“言有宗”,意思是言论要有一定的宗旨,也就是说,应用文之“命”(主旨)要明确。又引用墨子所谓“立辞而不明于其类,则必困矣”,意思是立辞要明确事物的类属关系,否则会为其所困。具体来说,“言有宗”就是行文主旨明确,如此,行文才可能围绕主旨来达命;但如果“言有宗”,立辞者却不能明辨其“类”,就是不能准确理解其“宗”之所指,那么“辞”与“命”不能保持一致,同样难达其命。墨子所说的“类”“是指客观对象所具有的同一性”,“立辞必须以事物的同或异的关系为依据,这是立辞的原则要求,否则,‘立辞而不明于其类,则必困矣’”。关于“宗”“类”二字,刘熙载概括说,“于文之体用包括殆尽”,意思是把文章的本体和作用都涵盖了。

如何做到“言有宗”?刘熙载提出:“揭全文之旨,或在篇首、或在篇中、或在篇末。在篇首,则后必顾之;在篇末,则前必注之;在篇中,则前注之、后顾之;‘顾’‘注’,抑所谓文眼者也。”这与今天我们对应用文写作所提出的标题要亮明主旨、开头要提出主旨、结尾要强化主旨等要求是相通的,主旨要写在文章的上述显要位置,以此保证“命”的明确、贯通和一致。

(3)立意之命要慎重取舍,以免用辞出现差谬

关于应用文写作如何才能做到“辞命各有所宜”,《文概》卷在结束语处再次回归到关于“命”的取舍问题,为应用文写作的价值追求树立了标准:

文固要句句字字受命于主脑,而主脑有纯驳平陂高下之不同,若非慎辨而去取之,则差若毫厘,谬以千里矣。

“主脑”是指文章的主旨、中心,也就是应用文基于价值取向的“命”。这句话作为刘熙载集中阐述应用文写作观的结束语,与前述“受命不受辞”遥相呼应,再次强调“命”的价值抉择的重要性。

清代李渔在《闲情偶寄·词曲·立主脑》中说:“古人作文一篇,定有一篇之主脑。主脑非他,即作者立言之本意也。”刘熙载认为,文章的每一字每一句固然要“受命于主脑”,但是“主脑有纯驳平陂高下之不同”,意思是文章的主旨有单纯或杂驳、平正或邪歪、高明或低下之分,所以无论是受命而辞还是自命而辞,从行为方式进入文本方式,需要作者谨慎辨析后再取舍,否则“差若豪厘,谬以千里”。应用文之“命”在动笔起意时出现极细微的差错,都可能导致用辞“谬以千里”,不但不能完成使命,而且可能造成严重后果。

综上所述,刘熙载认为,写好应用文的要点在于抓住“本领”和“气象”,“本领欲其大而深,气象欲其纯而懿”。要做到这一点,就要围绕应用文的“命”和“辞”下功夫,“命”要明确无误,“言有宗”,还要追求“大而深”,即前述“高卓精审”的识见,如此,立足点才能稳妥,元气才可能充沛。“辞”要围绕“命”来阐发,首先要追求“纯而懿”,即用辞元气纯正、从容典雅;其次要做到立辞明类,如果“立辞而不明于其类,则必困矣。”“命”和“辞”相辅相成,“命”“有纯驳平陂高下之不同”,无论是受人以命还是自命,都要慎重取舍,“慎辨而去取之”;否则,“命”虽差若毫厘,“辞”则谬以千里。刘熙载的这些见解对于今人写好应用文,并认清价值抉择在应用文写作中的重要性,依然具有振聋发聩的启示意义。

四、结语:从行为方式进入文本方式的应用文

可以说,目前几乎没有研究者将刘熙载所阐述的应用文作为独立文体,并联系上下文完整地解读他所强调的辞命体文章的写作规律以及应用文写作观,也没有研究者对他反复强调的“奉使,受命不受辞”进行深入解析。应用文“受命不受辞”,堪称至简大道。要理解这一点,还需理解应用文的形成是一个由行为方式到文本方式的转化过程。这对于我们今天对接传统与现代,深入开掘古典应用文理论的基础性问题同样具有启发和借鉴意义。

早就有研究者指出,先秦以来,“许多应用文体与当时的礼制密切相关,甚至本身就是礼制的组成部分”。“这种各司其职、各掌其辞的礼官制度,促进了人们对文体之间差异性的认识,增强了人们的文体分类意识”,而且“根据不同的祭祀目的创作不同的文辞,形成了不同的文体样式”。郭英德在分析中国古代文体分类的生成方式时创新性地指出,这是一个由行为方式向文本方式变迁的过程:

中国古代文体的生成大多基于与特定场合相关的“言说”这种行为方式,这一点从早期的文体名称大多为动词性词语便不难看出。人们在特定的交际场合为了达致某种社会功能而采取特定的言说行为,这种特定的言说行为派生出相应的言辞样式,于是人们就用这种言说行为(动词)指称相应的言辞样式(名词),久而久之,便约定俗成地生成了特定的文体。因此,中国古代的文体分类正是从对不同文体的行为方式及其社会功能的指认中衍生出来的。

从对“受命不受辞”的辞命体的阐述,到对“重其辞乃所以重其实”“辞命各有所宜”等应用文写作要领的归结,体现出刘熙载对应用文从行为方式进入文本方式的一个自觉或不自觉的认识,也折射出他对应用文写作与做人、做事之间不可分割关系的体认。

正因为如此,我们今天理解刘熙载的应用文写作观,不能仅仅停留在文本的实用性上,而是要从他所提出的“奉使,受命不受辞”出发,从行为方式进入文本方式,进一步辨析“辞”与“命”的辩证关系,如此方能进一步理解为什么他所说的“重其辞乃所以重其实也”不仅指出了应用文的实用性特点,更是在强调应用文写作“功夫在诗外”,做人、做事与作文密不可分。同样是写作应用文,有的人比如展喜能成就“经国之大业”,有的人能成为雄霸一方的写作高手,有的人终其一生也只能亦步亦趋。取法乎上,得乎其中。“我们研究应用文,不能只见其模式和范本,只就事论事,还应当向深处探究其本源问题,从刘熙载所谓‘取法’和‘立处’的视角探究应用文写作者应有的学养。”可以说,刘熙载的应用文写作观给应用文写作者树立了价值追求的标准。今人传承传统文化,“要在原典语境提纯概念本义,不要游离根柢”,“要在传统谱系还原思辨本味,不要转换基因”,“要在人格根基敬惜先哲本色,不要问学藐人”。夏中义所提出的解释古典文论的这三个伦理守则,值得应用文古典文论研究者学习、思考并追进。

(本文注释及参考文献略)

(本文刊于《秘书》杂志年第1期)

注:本文来源为《秘书》杂志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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